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由滨江新区党政办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全文主要包括: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2024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难点热点问题狠抓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滨江新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予以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联系(地址:沙洋县一鸣路中段,电话:0724-8515800)。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区突出重点公开内容,主要以“政策解读、民生和社会保障”为重点,以“财政预算收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规划信息”等领域信息为基础,做到及时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和回应群众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依法获取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政务服务人性化。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统一答复格式;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落实和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本年度,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确保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工作,对拟发布的文字、图片等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做好信息发布的事前检测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上报,确保信息来源准确性与时效性,渠道合法正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如下:对政务新媒体“沙洋滨江”微信公众号已进行了备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共计66条。其中,其他主动公开文件3条、统计信息4条、规划信息2条、财政资金13条、公益事业建设34条、公共资源配置4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5条。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606篇,其中原创信息468篇,转载138篇,视频1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单位政务公开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统筹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通过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定期调查评议,畅通举报投诉反馈渠道,加强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区年度考核中,确保工作责任落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滨江新区未出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滨江新区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滨江新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及在本年度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还不强;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更新不够。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创新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二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区域发展平衡协调、民生福祉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围绕重点中心工作做好主题策划和联动推广,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加强政府重要政策及政务活动的线上线下传播。三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及时准确地将金融热点政策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改进措施
2024年度存在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本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地见效。二是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做优做强政府网站、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专区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等功能设置,推动政务公开专区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四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2024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受理人大建议1件涉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待遇内容,其中主办1件。政协提案0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建议办理沟通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发布34条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发布5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