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注册并登录,点击首页“医保”模块,进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专区,选择“异地就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备案类型,办理方式均可选择“为自己办理”或“为他人办理”,相关表单可系统下载。
①异地转诊人员备案(荆门市三级医疗机构准予转诊参保人员):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正面照;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荆门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职工退休参保人员户口迁至异地):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正面照;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指“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勾选《个人承诺书》。
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参保人员常住异地):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正面照;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指“居住证明”)或勾选《个人承诺书》。
④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参保人员常驻异地工作):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正面照;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指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勾选《个人承诺书》。
⑤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参保人员自行外出就医):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正面照;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说明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本市医疗机构就医规定标准。
2.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支付比例在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按降低10%的标准支付。
3.其它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出院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支付比例在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按降低20%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