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我县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的救灾资金604万元,包括: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37万元,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367万元,总计支出504万元,支出进度83.44%。
(二)支出进度情况
1.2023年12月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37万元,因暂未确定分配方案未在12月支出,该资金已于24年1月支出。因24年直达资金系统不能上传23年未支付完的指标数据,导致无法对接。
2.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367万元,支出267万元,支出进度72.75%。未支付的资金主要包括:水利救灾资金15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85万元。
(三)支出进度缓慢原因
1.水利救灾资金15万元情况。省财政厅2023年8月下达我县2023年水利救灾第二批资金200万元(鄂财农发〔2023〕43号)。结合全县水毁情况,此项资金主要用于13处水毁工程的修复,由相关村或水管单位组织实施,实行县级报账制。截至目前,13处水毁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中:11个项目已完成资金拨付,共拨付资金185万元,剩余的2个项目待报账资料完善后拟于4月份拨付15万元。
2.农业生产救灾资金85万元情况。省财政厅2023年8月下达我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资金123万元(鄂财农发〔2023〕42号),主要用于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病虫害防治,由于我县水稻、玉米防治时间集中在5月底—7月底,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文件下达时已错过水稻、玉米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间节点,考虑到农药存储地、有效期以及发放落实到位等情况,物资尚未采购,导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目前,我县正在开展物资采购工作,预计5月资金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