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10:29信息来源:沙洋县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沙洋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聚焦民政工作“三基”职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沙洋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重新调整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信息涵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23年,共通过沙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113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沙洋县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沙洋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要求,有效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县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3条,其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7条,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信息信息43条、养老服务领域公开信息25条、社会福利领域公开信息1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范围,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今年以来,不存在因政务公开导致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本年度开展行政处罚1件,未产生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参与度偏低。政务公开信息更多倾向于网站、公示栏等传统途径,公开方式缺乏与群体大众的互动。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职工兼职开展,股室(二级单位)未明确专职人员,导致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未完全杜绝。

2022年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充分运用决策预公开栏目,对相关项目资金拨付、文件出台提前征求公众意见。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各股室明确相关文件、数据等信息提供人员,集中开展政务公开要求学习,按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2023年存在问题: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质量还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群众关注、百姓关心的事,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县人大建议共4件(其中主办件4件),建议件已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1件),提案件已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已全部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资金发放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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