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沙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沙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沙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改善科技和经济信息产业投资环境;推进重点产业链的构建,推进科技和经济信息化融合。
2.统筹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3拟订全县科技创新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创新发展。
4.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6.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指导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平台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7.负责全县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创新调查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8.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对外科技合作;负责在沙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定全县科学普及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11.负责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及信息化动员工作。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13.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参与编制工业经济年度调控指导计划,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平衡主要生产要素,解决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14.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和完善全县经济和信息化信息服务系统及联系渠道。
15.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贯彻执行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6.指导化工、建材、食品、轻纺、医药、机械等工业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
17.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研究发展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组织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开展国内外展览和展销活动;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工作。
18.组织、指导全县科技、工业、信息化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管理方面人员培训工作。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完善公开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沙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沙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机关。
沙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机关内设科室:办公室、科技计划与政策法规股、科技计划与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企业技改投资股、信息技术股。
二、沙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530.77万元,较上年下降1421.61万元,降幅72.7%,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0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4.26%;其他收入242.7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45.74%。
2.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530.77万元,较上年下降1424.51万元,降幅72.85%,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30.7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0%。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科学技术支出366.9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69.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7.71%;抚恤支出4.3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0.82%;卫生健康支出20.6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3.88%;住房保障支出49.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9.27%。
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8.01万元,较上年下降1481.33万元,主要是上年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01万元。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8.01万元,较上年下降1481.33万元,主要是上年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科学技术支出23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01万元,较上年下降1481.33万元,主要是上年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持平的原因: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压缩接待规模和次数。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机关提供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30.01万元,较上年减少3.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明细划分:办公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3万元、劳务费10.4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较上年减少5.36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工程类、服务类等政府采购需求。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0万元、工程类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沙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较上年增加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个,资金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具体包括:2024年军转干慰问金3万元。
(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未安排地方政府债券预算。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县机关事务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县机关事务局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
(十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四、预算报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