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沙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沙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沙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沙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出版物市场、体育市场、旅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受沙洋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物、体育、旅游等市场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受理对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机构设置
沙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从属于沙洋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二、沙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171.86万元,较上年减少20.47万元,降幅10.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1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69.31%;其他收入52.7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30.69%。
2.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171.86万元,较上年减少20.47万元,降幅10.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4.3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84.04%;项目支出27.4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5.99%。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2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79.28%;卫生健康支出11.4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6.67%;住房保障支出12.2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7.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万元,占总支出6.90%。
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9.12万元,较上年增加33.9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12万元。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9.12万元,较上年增加33.95万元,主要是人员人员调整支出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6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88.68%;卫生健康支出1.9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61%;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万元,占总支出7.29%。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12万元,较上年增加33.95万元,增幅39.8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4%;项目支出2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6%。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同比持平;公务接待费0.8万元,同比持平。“三公”经费持平的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压缩接待规模和次数;二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车辆运行费用持续降低。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事业运行经费7.66万元,较上年增加2.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费用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明细划分: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75万元、差旅费0.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8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3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劳务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沙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较上年持平,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1个,资金2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具体包括:文化市场执法经费27.47万元。
(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未安排地方政府债券预算。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预算报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