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14:47信息来源:沙洋县财政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通过沙洋县政府网站,在保障信息质量、时效、精准的前提下,全年共公开信息484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政策”30条,“法定主动内容”45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财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县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责任清单》;建立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三审”台账,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不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统计、提醒,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提高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对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参考(2023年)》,逐条梳理、修改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目录及公开内容,按照公开要点、内容和更新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做好平台内容更新。

按照2023年最新政策对政府门户网站“沙洋县惠企利民政策清单”专栏进行动态更新,共公开民生政策83项,较去年相比,取消3项,新增13项,修改23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约束。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财政局各单位(股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重视工作考核。对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相关要求,逐项梳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各项考核资料。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照反馈问题,认真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复核,研究解决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不属实的问题提交复核结果、申诉理由及整改情况。2023年社会评议等监督情况良好,当年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未印发应公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14项,本年新增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问题: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提升空间,对群众重点关注的政策解读力度还需持续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还需更加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等。

针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2023年,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根据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以及读网反馈问题,对公开的栏目进行梳理规范,进一步细化栏目设置,优化栏目内容,确保每一项公开栏目均有内容公开;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民生政策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将惠民惠农政策宣传落到实处,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加强对“政策”栏目的更新,通过图文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及时解读,增强公开效果。

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针对上述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常态化意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民生实事项目共计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涉及环境治理、村庄整治、产业发展、河道整治、项目配套、经费保障等方面。已全部办结,除依法不予公开等情形外,由财政局主办的8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均已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人大批复政府预决算20日内,及时主动公开了2023年县级政府预算、2022县级政府决算。在部门预决算公开上,县直65个部门(不含涉密单位)、14个镇区及所属单位在财政批复下达20日内及时公开了2023年部门预算及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面达100%。

2.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全面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沙洋县本级2022年-2023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3.惠民惠农惠企政策信息公开。开设“沙洋县惠企利民政策清单”专栏,公开民生政策、惠企政策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分镇、村(社区)分别汇总、整理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实际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

4.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积极实施常态化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出进度,强化全过程动态监控,确保稳住经济大盘。2023年,全县共收到直达资金139693万元,分配进度100%;已支出120941万元,支出进度86.6%。



沙洋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