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10:16信息来源:社保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鄂财社发〔2023〕112号)精神,现拨付你单位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54万元,列入第21014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

该资金主要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和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所需资金。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你单位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沙洋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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