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沙洋县2023年营商环境观察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9 17:01信息来源:沙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经各镇(区)推荐、县优化办审核,并报经县领导同意,决定聘请王卫平等10名同志为沙洋县2023年营商环境观察员(名单见附件),聘期一年(2023年8月起至2024年8月止)。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并配合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对拒不配合观察员履行职责,或者对观察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附件:1.沙洋县2023年营商环境观察员名单.docx

2.沙洋县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制度(试行).docx

3.沙洋县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职责(试行).docx

沙洋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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