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经各镇(区)推荐、县优化办审核,并报经县领导同意,决定聘请王卫平等10名同志为沙洋县2023年营商环境观察员(名单见附件),聘期一年(2023年8月起至2024年8月止)。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并配合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对拒不配合观察员履行职责,或者对观察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沙洋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