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财社发〔2017〕102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2023年上半年,我县共有2091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为3778000元(大写:叁佰柒拾柒万捌仟元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3625200元、基本医疗补贴152800元。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
监督电话:0724-8568000
沙洋县2023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xls
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