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5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16 08:25信息来源:沙洋县卫生健康局

屈平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卫生室“三大困境”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落实乡村医生疫情补助2020-2022年,县卫健局按上级要求将每年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争取各级财政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参与入户摸排、核酸采样、卡口值守等疫情防控工作的乡村医生补助。三年来,全县共落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疫情防控工作经费433万元,有力保障了乡村医生疫情防控待遇落实。

二、全力保障到龄离岗村医待遇。根据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印发《荆门市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实施方案》及县人民政府印发《沙洋县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实施方案》要求,对到龄离岗村医按工作年限10-20年按每人每月240元标准进行补助,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进行补助。 2022年,共落实到龄离岗村医补助662人,共计补助229.27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汇报,争取相关补助政策,提升到龄离岗村医待遇

三、多渠道投入提升在岗村医待遇。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县主要通过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基本运行费、养老保险等经费保障乡村医生待遇。2022年,全县共落实村级基本药物定额补助44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066.83万元、基本医疗一般诊疗费服务收入补助454.98万元、村卫生室运行费128.5万元(5000元/村)资助在岗村医购买养老保险30.12元(1200元/人/年),共计2125.43万元。在岗乡村医生五项补助经费人均年收入达到5.68万元,超过省定村医3.2万元标准。 2022年,安置了大学生村医36人,6个月试用期内按1500元/月标准落实工作补助。试用期满后,由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同等享受现有村医相关补助政策,确保新上岗村医待遇落实。

 

 

沙洋县卫生健康局         

20235月16日          

 

主管领导:刘立云         联系电话:13972891684

人:张           联系电话:15926676859

 

抄送:县政协文卫界别,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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