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2MB1A700857/2023-02505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12-07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全面加强重点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的命令

发布日期:2023-12-07 10:21信息来源:沙洋县林长制办公室

各级林长,各镇(区)林长制办公室,县林长制联系单位:

森林防火是林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森林生态安全。当前,全县已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责任,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现命令如下:

一、坚决压实责任。各级林长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属地负责、联防联控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要压实业主主体责任,督促林权所有者、景区经营者等,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有林村要加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巡林频次,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重点防火期内,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火情信息通畅、指挥调度顺畅。

二、积极监测预警。要坚持立足于防,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全县要严格用火审批、入山检查、重点人员监管,严禁野外用火。气象部门要靶向式发布预警信息,实现预警发布到村到户到人。应急和自然资源部门要综合运用卫星监测、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地面巡查等监测预警手段,准确发布火险预警信息。

三、全面清除隐患。各镇(区)要按照全领域、全覆盖、无盲区要求,全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清除坟墓周边、林缘田边、村庄屋边等杂草杂灌,及时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各包联单位要扎实做好责任区域督导工作,森林火灾隐患要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责任区域各项工作落地落细。

四、强化应急处置。各镇(区)要完善应急预案,配齐配强专业、半专业队伍,全面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应急部门要迅速开展培训演练,及时检查、维护、补充扑火物资,强化森林火灾扑救,确保不发生人为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野外用火屡禁不止的,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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