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项目元旦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早开工若干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45号),按照规范政策兑现的工作要求,现就沙洋县支持企业(项目)元旦、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早开工有关政策措施兑现工作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政策实施对象
工业企业类:元旦和春节期间不停产的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岗的省外员工和提前返岗的市外员工;
重点项目类:元旦和春节期间均不停工的2022年省市重点项目以及2023年拟申报省市重点项目(以下统称省市重点项目)以及在岗生产建设人员;2月6日前(含当日)复工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返岗建设人员。
第二条 实施期限
元旦假期: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
春节假期:2023年1月14日至1月27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六)。
第三条 发放生产生活补贴
(一)工业企业类:
1.对不停产企业发放生产补贴,按2023年1月用电量同比增幅给予分档奖励,10-20%(含20%)、20-30%(含30%)、30%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2年新投产进规企业因无同期数,按奖励下限兑现)。
申报条件:元旦、春节期间不停产的制造业规上工业企业。
申报资料:1、县科经局提供不停产的制造业规上企业名单。2、县供电公司提供不停产企业节日期间日用电量情况,2022年1月及2023年1月不停产企业用电情况。3、企业所属镇区政府提供不停产证明。4、县政府组成的企业服务专班节日期间的查询记录。5、县新闻媒体节日期间的抽查反馈情况。6、企业银行账号。
兑现流程:企业向县科经局申报,县科经局负责对接相关部门,收集所需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情况报县领导复审,复审后报县财政局核定并将奖励资金转至企业账户。
兑现时限:2月底
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各镇区。
2.对不停产工业企业省外务工人员留沙过年的发放节日补贴,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
申报条件:元旦、春节期间不停产规上工业企业实际在岗的省外员工。
申报资料:1、县科经局提供不停产规上企业名单。2、企业提供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企业银行账户。3、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
兑现流程:由企业向县科经局申报,县科经局负责收集所需申报资料,并进行初审。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情况报县领导复审,复审后报县财政局核定并将补贴资金转至企业账户,企业再将补贴发放到员工。
兑现时限:2月底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3.对1月27日(正月初六)前返岗的规上工业企业外地务工人员,报销一次返沙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
申报条件:对规上工业企业,1月27日(正月初六)前返岗的市外员工。
申报资料:1、县科经局提供规上企业名单。2、企业提供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企业银行账户。3、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4、企业提供员工返沙交通费用,以实名制交通票据为准。
兑现流程:由企业向县科经局申报,县科经局负责收集所需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情况报县领导复审,复审后报县财政局核定并将补贴资金转至企业账户,企业再将补贴发放到员工。
兑现时限:2月底
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
(二)重点项目类:
1.对不停工项目发放生产补贴。春节期间不停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实际缴纳的生产性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给予10%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元旦、春节期间均不停工的2022年省市重点项目以及2023年拟申报省市重点项目。
申报资料:1、县投融资中心提供省市重点项目名单;2、业主单位提供用水、用电、用气补贴申报表,在岗建设人员信息表、企业工资发放流水凭证;3、沙洋县自来水公司、沙洋县供电公司、沙洋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不停工项目节日期间用水、用电、用气量和费用清单;4、项目服务专班节日期间的抽查记录。
兑现流程:项目业主单位向县投融资中心申报,县投融资中心负责对接相关部门,收集所需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情况报县领导复审,复审后报县财政局核定并将奖励资金转至企业账户。
兑现时限:2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投融资中心、县财政局、县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2.对不停工项目在岗建设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春节期间不停工省市重点项目在岗建设人员,每人发放500元过年红包,按照100元/人/天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未安排宿舍的非荆门籍留岗作业员工,给予每人500元房租补贴。
申报条件:元旦、春节期间均不停工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实际在岗员工。
申报资料:1、县投融资中心提供省市重点项目名单;2、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政策兑现申请函、每日在岗人员信息表、考勤记录、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发放流水凭证、企业银行账户;3、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
兑现流程:由企业向县投融资中心申报,县投融资中心负责收集所需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情况报县领导复审,复审后报县财政局核定并将补贴资金转至企业账户,企业再将补贴发放到员工(企业需提供补贴发放凭证)。
兑现时限:过年红包和房租补贴于1月28日前发放,生活补贴于2月20日前发放。
责任单位:县投融资中心、县财政局。
3.对提前复工返岗的外地务工人员报销交通费用。对1月27日(正月初六)前返岗的省市重点项目外地务工人员,报销一次返沙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
申报条件:对复工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1月27日(正月初六)前返岗的市外员工。
申报资料:1、县投融资中心提供2022年省市重点项目以及2023年拟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名单;2、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政策兑现申请函、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发放流水凭证、考勤记录;3、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员工返沙交通票据,以实名制交通票据为准。
兑现流程: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县投融资中心申报,县投融资中心负责收集所需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情况报县领导复审,复审后报县财政局核定并将补贴资金转至企业账户,企业再将补贴发放到员工(企业需提供补贴发放凭证)。
兑现时限:2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投融资中心、县财政局。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县科经局、县投融资中心、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