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沙洋县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措施(讨论稿)》(以下简称“《工作措施》”)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为应对消费下滑的形势,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6部门联合印发《商贸流通领域助企纾困和促进消费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为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工作措施》,通过政策激励,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全面提升我县消费质量和水平。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阶段,我局组织专班人员研究了上级促消费的相关政策,充分对接了《商贸流通领域助企纾困和促进消费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多次书面征求了县直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和建议,县政府也就此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并完善《工作措施》,同时县文旅部门也增加了关于促进文旅消费的相关内容,最终形成了《沙洋县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措施(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措施》共10条。主要包括加快市场消费复苏、推进特色产品消费、开展文旅促销活动、开展农产品帮扶消费、鼓励汽车消费升级、优化消费市场环境、提升商圈消费品质、推动连锁商业品牌入驻、实施市场主体成长工程、加快网络电商产业发展等10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政策执行原则。同一条政策中有关商贸消费的相关政策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兑现,有关文旅消费的相关政策由县文旅局负责解释兑现。但第5条“鼓励汽车消费升级”中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由县科经局负责解释兑现。
(二)关于政策执行时限。本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关于资金保障。《工作措施》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