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回顾
二、形势分析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第三章 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完善商事主体准入制度
二、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三、优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服务
四、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五、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第四章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大力实施公平竞争政策
二、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
第五章 推动质量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一、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
二、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三、大力推动品牌经济发展
四、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第六章 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五、加强相关领域市场监管
第七章提升市场治理能力
一、加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
二、加强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建设
三、加强多元共治市场监管建设
四、加强法治化建设
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六、增强履职能力支撑
第八章规划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三、强化监督考核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沙洋县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商事制度改革、质量技术基础、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建设,市场监管事业快速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市场监管体制实现根本性变革。按照沙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三个部门和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执法、商务反垄断、盐业执法等职能整合。2019年3月,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洋县知识产权局)正式成立,构建起“大市场”“大监管”的工作格局。
——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成就。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场准入便利度大幅提升。推进“证照分离”,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机制全面建立。积极推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时期,全县市场主体从1.5万户增至3.9万户,其中企业从1000户增至4700户。企业开办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市场主体产业结构、性质、质量发生较大变化,总体上呈现出从数量型增长到质量型发展的趋势。
——安全消费环境建设创新性展开。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等四大领域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系统推进相关产业和行业提质升级,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2020年6月,被省食药安委会正式命名为“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加强12315举办投诉平台建设,实行统一受理分流办理。设立消费维权站点31个,评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4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1家。“十三五”期间,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投诉举报31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质量发展事业创造性推进。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指标不断攀升,有力地促进沙洋社会经济发展。建成集研发检测孵化为一体的省级“玻璃检验检测中心”。先后2家企业获得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企业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面推进。550家企业11425台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全部实行网上注册备案
——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标志性成果。“十三五”期间,新申请专利2326件,授权专利1118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8件;新注册商标971件,1个商标列入湖北省优势商标目录;“沙洋香樟”项目入选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沙洋县毛李中学、长林中学和纪山中学被确定为省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020年7月,县市场监管局被省知识产权局授予“2019年度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百日执法行动业绩突出单位”。
——市场秩序不断优化。围绕社会焦点民生难点,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危及人民健康安全、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立案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600余起。2018年,破获重大网络传销案,获全县通报嘉奖。围绕民生保障、旅游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大市场价格日常巡查力度,有效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03件。督促市场主体传导降价政策红利270余万元。
二、形势分析
市场监管是现代政府五大重要职能之一。“十四五”规划时期,市场监管矛盾凸显、风险高发和监管体制机制磨合的阶段性特征明显,市场监管进入职能资源深度磨合、监管制度规则加快完善、监管机制方式不断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的新阶段,面临的挑战和机遇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应当客观地看到,我国已转向高质量、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的新发展阶段,沙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大的实际仍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营商环境不够优,市场主体活力不够。市场监管面临经济发展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与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不统一不完善的矛盾、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不顺畅的矛盾、监管执法任务繁重与自身资源和能力有限的矛盾、市场风险隐患较多与治理模式方式滞后的矛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放管服”改革仍需深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质量安全基础仍然较为薄弱,风险防控难度较大。市场监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县处于战略机遇叠加期、政策红利释放期、发展布局优化期、蓄积势能迸发期、省域治理提升期,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省域治理现代化等,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带来重大契机,必将加快推进监管规则标准融合、催生监管政策制度供给和监管机制方式创新,为构建现代市场监管提醒提供强大动力、赋能工具和科技支撑。
开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崭新局面,必须找准市场监管作为政府“五大职能”的战略定位,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必须瞄准构建现代经济体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加快增长,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必须认准新发展格局和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打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必须对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强化食品安全战略、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坚持标准引领、技术引领,着力质量提升,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聚焦民生关切,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把准党的建设这个根本,坚持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解决市场监管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强化政治引领主线、守住市场安全底线、立好公平竞争标线、严守党纪国法红线,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四个沙洋”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监管更好结合,提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人民至上、监管为民的价值追求,做到监管服务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接受人民监督,监管服务成果由人民共享。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监管,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大服务、大维权新格局,更好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自觉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贯穿市场监管各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强监管理念、制度工具、机制方式和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实施功能化、建设性、激励性、开放型监管,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
——坚持依法公正监管。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市场安全。加强贯通生产、流通、消费的全链条监管和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努力实现高水平、专业型、现代化监管。
——坚持系统多元治理。发挥市场机制、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各方作用,创新市场治理思路,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信用等多种手段,提高市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打造与省域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今后五年,市场监管工作要努力实现“一个基本三个形成”,即基本建成体制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定型、法治更加完善、效率显著提高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便利创业、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标准引领、品牌支撑、实力跃升的质量强县体系,形成企业自律、法治保障、社会共管的市场治理格局。具体目标是:
——高标准市场准入体系日臻完善。商事登记统一规范,行政审批大幅精简,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机制更加灵活,智慧许可、便利准入广泛推行,形成“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登记许可新模式,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
——高效率市场竞争体系作用彰显。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持续巩固,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有力加强,侵权假冒、地方保护、市场垄断、非法传销等有效规制,价格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价格违法和乱收费用行为大幅减少,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体系更加完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不断健全。市场消费环境升级建设持续深化,消费者满意度全面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高水平质量工作体系不断优化。质量强县战略成效显著,标准化改革稳步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不断优化,综合检测、认证认可能力显著提升。品牌建设有力推进,品牌经济显著壮大,公共服务品牌品质显著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程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强化,小食品经营、小餐饮、小食品加工行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等产业不断提档升级。
——高效能市场监管体系有力提升。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全面优化,监管制度规则标准更加健全,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四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运行顺畅,现代化、高效能、智慧型监管方式深入应用,基本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高层次市场治理体制逐步形成。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更加完备,法治保障作用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市场治理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格局扎实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执法响应机制更加健全。基层市场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
专栏1 “十四五”规划时期沙洋县市场监管发展主要指标 |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 性 |
1 | 全县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 3.9 | 6 | 预期性 |
2 | 企业类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 0.47 | 1.2 | 预期性 |
3 | 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 | 15% | 30% | 约束性 |
4 | 获得荆门市长质量奖(正奖、提名奖)(个) | —— | 2 | 预期性 |
5 | 有效注册商标量(件) | 384 | 450 | 预期性 |
6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个) | 10 | 15 | 预期性 |
7 |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1 | 2 | 预期性 |
8 | 累计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家) | 100 | 150 | 预期性 |
9 | 消费者投诉满意度(%) | 90 | 95 | 预期性 |
10 |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 82 | 86 | 预期性 |
11 | 公众药品安全满意度(%) | 85.5 | 86 | 预期性 |
12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批次/千人) | 3 | 5 | 预期性 |
13 |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2 | 94 | 预期性 |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规则,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营造更加宽松便利、高效满意的创业创新环境,培育发展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县域产业链供应链做优做强。
一、完善商事主体准入制度
1.推进商事登记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商事主体登记统一规范制度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材料文书、住所(经营场所)等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办理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文书材料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服务平台接口统一的登记注册新机制。提供规范的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和监督检查评价等标准化建设。
2.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无差别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清单之外不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完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登记注册负面清单,落实国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
3.保障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破除市场准入区域限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限制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组织形式和注册地,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实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定期排查、清理各类隐性壁垒,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完善处理回应机制。
二、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1.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严格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进行改革,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规范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有效衔接,加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相关部门企业信息下载率和上传率达到100%。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及时归集到统一平台,实现涉企经营政府信息集中共享。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办理”。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一单管理”,动态调整,推进“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
2.推行企业开办“营商路路通”。逐步扩大推广范围和事项,根据市场主体的要求配置特色套餐服务,提供“随时办、就近办、马上办”的注册登记服务。推广应用市场监管“一照通”系统,完成 “证照同发”改革试点并全面推广,实施“证照联办”,打通准入服务最后“一公里”。
3.加强企业开办窗口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流程建设企业开办服务窗口,实现线下“一窗受理、同步办结”,线上“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三、优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服务
1.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建立健全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登记注册无差别标准异地办、省域办、跨省办。健全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行政审批线下一窗受理、同步办结机制。打造企业开办服务升级版,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企业歇业制度,试行企业“休眠”制度,保证休眠期间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连续性。打通基层监管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服务进园区、进乡镇、进街道、进乡村,实现基层群众就近办理。
2.推行智慧审批。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应用集约化建设,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丰富拓展场景化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全程网办”。探索更加简约便利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推行无人工智慧审批服务,推进登记注册“智慧办”,扩大“掌上办”登记许可事项范围。深化国家法人库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推动市场主体登记监管数据开放共享。
3.加快电子身份推广应用。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各项涉企证照电子化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章等跨层级、跨领域、多场景应用,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十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提升电子身份认证和签章基础能力,营造更加高效、更为便利的营商环境和可信交易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四、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1.提高注销便利化水平。优化普通注销制度,精简企业注销流程和材料,形成统一规范的注销规则。深化简易注销改革,扩大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限,健全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允许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完善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加大部门数据共享力度,实现普通注销登记全程网办、简易注销登记材料零提交。
2.健全强制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对长期吊销未注销市场主体依职权强制注销制度。完善撤销登记制度,规范简易撤销登记程序。积极探索失联企业除名制度,完善强制除名救济措施,促进倒逼激活与强制清出,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五、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健全发展政策措施。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制度机制,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务措施。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优化亲清政商关系。引导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直接融资支持制度,降低融资成本。加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发展组织建设,更好发挥政治引导、宣传教育、协调服务和规范自律等作用。
2.促进新经济加快发展。探索“商品+服务”综合许可模式,建立适应混合业态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产品服务化、服务产品化。扶持线上线下融合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发展新个体经济、微经济、共享经济、线上服务、产业数字化等新经济模式,完善登记注册便利化措施。
3.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加快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的“三亮”活动,实施党建示范点创建行动,加强党建工作服务站建设,到2025年实现党建工作服务站在市场监管所全覆盖、党的工作在“小个专”全覆盖。推进党建带团建、工建、妇建,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引领微观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提升。
专栏2 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行动 | |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增量提质”行动 | 为市场主体准入、经营、竞争、退出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支持总部企业、头部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发展。 |
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 大力推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试点成果,积极指导小微企业建立适合自身特点、运行有效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增强内生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
实施“数字经济主体培育”行动 | 优化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登记,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引导短视频电商、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大力促进跨境电商、新零售、共享经济等健康发展,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 |
第四章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坚持把公平竞争作为统一市场、激励创新、高效配置资源要素、畅通经济双循环的重要推动力,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和实施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充分竞争、有效竞争。
一、大力实施公平竞争政策
1.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坚持把竞争政策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基础,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竞争实施机制,加强竞争政策落实督导。积极发挥竞争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体系。统筹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新增政策措施实行全覆盖审查。
3.破除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废除与企业性质或规模挂钩的歧视性准入规定和补贴政策,废除与所有制类型市场主体挂钩的要素供给制度和监管规则,禁止按照所有制性质实行差别化保护政策,禁止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依据自行制定优惠政策。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坚决纠正以选择性补贴、限制特定企业、无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行为。
4.推进市场竞争文化建设。开展竞争法律政策培训,加强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建设,提升市场主体依法竞争意识。加强法律解读、案例警示、合规辅导等媒体宣传,培育打造竞争文化品牌,推动形成广大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消费者和经营者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浓厚氛围。
二、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加强市场竞争监管。畅通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强化保障民生、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分类分领域开展竞争治理,依法查处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公共行业监管,依法查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同,加强执法司法保护协调,大力提高竞争执法水平。
2.加强平台经济竞争秩序治理。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健全事前合规、事中监管、事后执法的平台经济治理机制。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合规管理,完善交易规则,健全平台各参与主体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公平公正使用数据资源,优化平台内部生态治理。强化平台竞争行为监测,加大“二选一”、“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等行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推动平台企业强化行业自律,通过技术革新、服务提升、模式创新等,实现良性竞争、健康发展。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国家价格政策,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定价自主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价格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督检查,规范社区团购、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网络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密切关注重点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完善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
4.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健全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治理,畅通违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等问题。
三、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
1.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和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网络平台自治、社会和媒体监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健全第三方参与制度,引入专家库、律师团、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化解消费纠纷。简化优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推动完善小额消费纠纷速裁、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支持消费者组织开展公益性诉讼。
2.加强消费引导和消费警示。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消费投诉特别是新型消费领域投诉信息分析,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消费风险报告,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降低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提高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综合运用比较试验、认证检测、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方式,提升消费警示提示效果
3.加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保护。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加强农贸市场、百货超市、旅游景区、食品经营等领域的“诚信经营示范店”建设,改善消费体验,增强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营造良好放心消费环境。针对预付卡、线上消费和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联合调解机制,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努力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
4.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推进12315热线和平台一体化建设。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化、社区化、便民化、品牌化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广泛、遍布城乡、及时高效的维权网络。推进“诉转案”工作,完善违法案件线索筛查、移交、查处机制。聚焦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消费,加强民用“三表”、出租车和加油机计价器等重点领域计量监管执法,持续推进假冒伪劣、网络交易、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章 推动质量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
一、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
1.完善质量强县战略实施机制。健全完善质量强县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制度,加快构建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质量共建共治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新格局。深入推进质量强镇(区)工作,增强块状经济、区域发展活力,强化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质量分级、优质服务承诺制度,规范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标准,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完善县域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
2.深化质量提升工作。优化质量发展制度,深入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优质制造”工程,组织实施“一县一品”质量提升工作。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突出农产品、食品药品、重点消费品、装备制造、建设工程等领域,落实“一业一策”质量提升方案,开展对标提标行动,推进行业质量提升,打造产业质量标杆。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员制度。健全质量激励政策,积极鼓励引导企业争创各类质量奖项,培育一批质量领先、效益卓越的企业(组织)群体。加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工作。
3.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深入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互联网+服务业”行动计划,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引导服务业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实施服务质量承诺,完善企业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探索建立与混合业态相适应的合同格式文本和监督抽查制度,持续开展公共服务领域抽查评价、质量监测和承诺情况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加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体系建设,促进城市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1.实施标准引领战略。组织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农产品深加工、新型建材、循环化工等产业,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和机构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增强技术竞争优势;重点围绕农业等传统产业和公共服务业,引导相关行业推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打造更高水平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制定并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完善标准创新奖励制度,搭建标准创新平台,深入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标准为先”的氛围。
2.提高计量技术服务能力。围绕我县产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更加完善的计量检定、校准及测试服务体系。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推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打造高素质的计量、检测专业队伍,培养一批专家型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管理人才。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快标准升级换代,发挥计量在支撑沙洋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3.提升认证检验检测工作水平。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社会公共安全领域,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食品农产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和服务业等领域,鼓励企业获得高端品质认证。大力宣传有机产品认证,助力绿色生态产品发展,壮大绿色有机产业。广泛宣传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提升社会认知度,彰显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促进贸易便利化。
三、大力推动品牌经济发展
1.持续加强品牌培育。实施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制造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转化、服务业品牌发展。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等产业,以产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以县域重点产业、地方特色产业、“一县一品、一业一品”为重点,培育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引导企业把品牌建设贯穿生产经营始终,牢固树立“品牌定位科学高端、管理服务专业精致、企业产品特色优质”的品牌培育理念,加强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
2.增强广告塑造品牌功能。聚焦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定位,加强广告产业发展规划引领和政策扶持,推动广告与特色农业、文化旅游、媒体创新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探索发展广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高广告产业品牌化、数字化程度,促进广告产业持续增长、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公益广告,传播社会正能量,引领时代新风尚。
四、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农产品深加工、新型建材、文旅等优势产业,以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场竞争实际为导向,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围绕产品和关键技术开展专利布局,形成一批核心技术专利。实施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品品牌,推进专利、商标融合发展,增强品牌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地理标志运用,引导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等机构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和运营规范,做强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优势产品和产业。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实施知识产权信用联合惩戒,深化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保护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维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示范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不断增长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需求。
3.加快知识产权运用。加大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力度,引导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风险分析评议,做好重大项目招商、重大技术转让、人才引进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构建知识产权文化。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宣教,加大“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利周等重要节点的宣传力度,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六进”活动。
第六章 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针对性地解决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完善责任体系和评议考核制度,推进属地责任落实。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自查报告制度,夯实主体责任,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专项行动。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规范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经营行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闭环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人员实战能力。强化抽检监测,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和消费警示,食品年抽检样本量达到5批次/千人。加强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切实发挥快检技术支撑作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运用“鄂冷链”平台。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3.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系列整治行动,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多部门协作、多边双边共治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
专栏3 深入开展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 | |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安全。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 |
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做好消费维权服务。 |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 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全面推行“明厨亮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 实施差别化监管,开展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 |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 以农村、城乡接合部为重点,严亚肃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
食品“三小”综合治理行动。 | 深化食品“三小”整治提升,落实食品生产小作坊100%登记管理。 |
“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 发挥地方党政积极性,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1、完善药品管理体系。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快推进药品社会化监管机制建设,形成政府治理、群防群治、行业自律、企业诚信的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加强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发挥12315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和处理机制,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落实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安全自查报告制度、药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提升药品监管水平。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加强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强化生产企业系统性全项目全覆盖检查,严管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依法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深入开展网络违法违规售药、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健全中药饮片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药品安全的获得感、满意度。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升药品、医疗器械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4 药品安全风险治理工程 | |
药品风险排查行动 |
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的重点监管。加大无菌药品、抽检不合格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使用的监管力度。加强疫苗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持续开展血液制品、注射剂、儿童用药和网络销售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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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风险排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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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端诊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盒智能医疗设备监管,对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100%。实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风险等级分类监管,加强经营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充分应用“互联网+监管”运用大数据,提升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能力。加大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加大集中采购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监督检查力度。 |
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 |
持续开展高风险品种风险监测,推进化妆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重点排查经营企业是否自行配制化妆品、是否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化妆品、是否经营变质或者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非法生产经营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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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 加强中药质量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管理,推进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引导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开展中药专项检查,进-步规范中药生产流通市场秩序。 |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委会作用,强化各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面构建行业主管、市场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健全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
2.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健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特种设备数据报告制度,促进企业建立风险防范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导向,提升锅炉安全节能监管水平。推进特种设备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许可证后监管,鼓励企业开展自检。
3.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优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基础和应用环境,发挥信息化监管和数据统计分析作用,推动智慧监管。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进气瓶充装信息化。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专业化、标准化特种设备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察、事故预防、调查处理和应急能力。“十四五”规划期末,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专栏5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构建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常态化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
宣传贯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地方标准 | 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风险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快开门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等标准化示范创建,明确岗位职责内容、隐患排查方法和应急处置措施等,落实特种设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 持续开展起重机械双限位、电梯制动器、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束缚装置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压力管道、气瓶专项整治“回头看”。 |
深化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 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
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综合运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做好质量安全信息、风险信息收集,提高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对涉及公共安全的产品和重点产业产品,加强质量监测,定期分析研判产品质量形势,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参考。运用行政约谈、红黑榜等形式,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加强风险预警。
2.强化产品质量精准监管。突出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针对性地组织实施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提升一类行业的目的。落实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强化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推动经营者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倒逼企业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推动政府部门联合监管、共同治理。强化抽查结果应用,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健全完善消费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五、加强相关领域市场监管
1.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建立顺畅高效的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办理、监管执法协作、网络执法办案、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各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严格落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约谈、处罚等手段,强化电商平台主体责任,推动网络身份认证、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与可追溯性。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加强广告合同监管。完善广告监测平台,突出重点媒体、重点行业广告监测监管。对医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广告专项整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手段,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依法打击力度。加强合同示范文本行政指导,引导规范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深入开展房地产业、汽车销售业、公用事业类、旅游类等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3.加强传销直销监管。完善传销综合治理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不断加强对聚集式传销的治理。加大对网络传销的查处力度,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加大直销监管力度,确保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加强要素市场监管。加大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发布金融类广告行为监督管理,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加强金融风险筛查,强化地方金融组织和未经许可从事地方金融业务行为监管,规范理财、保险、支付、网贷等领城营销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行为。
专栏6 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 |
加强长江禁捕市场监管 | 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 |
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 强化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场所违法出售、购买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或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
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和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垄断房源、哄抬房价和违规代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有效遏制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市场乱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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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和健康服务市场监管 |
规范医疗和健康服务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人类辅助生殖等违法行为,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健康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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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
规范日常管理、信息公开、收费、合同管理等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依法整治中介服务乱象,推进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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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同监管 |
强化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监管,完善专家评审制度,适时公布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和典型案例,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深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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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其他领域监管 |
巩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化“扫黄打非”、非法集资、非煤矿山、欺诈骗取医保资金等专项整治,强化商务信用、生态环境、水利建设、建筑、林业、消防、口岸、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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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提升市场治理能力
围绕活力、秩序、安全、质量的市场治理目标,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方式,创新监管工具模式,统筹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参与等手段赋能市场监管,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和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
一、加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
1.强化信息归集公示。发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推进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经营许可、产品认证、抽查检查、协同监管、行政处罚、消费者投诉举报、信用激励惩戒、行业监管分类评级等公共信息统一归集、互联共享和依法公示。加强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互动融合。
2.推进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依托湖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功能,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积极构建依法诚信、履诺自律的长效机制。
3.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状况,在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监管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信用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行简约监管,降低抽查检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差、风险大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检查频次和比例。对一般失信市场主体实行精准靶向监管,开展针对性检查或专家会诊,指导市场主体整改问题,及时修复信用。推动税收管理、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多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告知承诺事项信用监管和事中事后核查制度,履诺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二、加强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建设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清单和抽查工作细则,健全抽查对象库、检查执法人员库和综合监管平台,实行抽查计划、受检名单、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四公开”,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常态化,建立抽查结果部门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鼓励更多执法部门纳入联合抽查检查范围,更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创新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大数据监管、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创新推进准入监管、移动监管和重点监管,运用电子案卷、信息比对、实地核查、抽样检测和网络监测等有效手段,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和水平。
3.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制度机制,对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初创低风险市场主体、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严重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坚持宽严相济、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运用违法警示、行政约谈、书面告诚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行为。加强新经济监管工具创新供给,探索自律式、触发式、激励式监管,完善“沙盒监管”等新型监管手段。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更多采用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促进新型市场主体、新商业模式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多元共治市场监管建设
1.推动市场主体自治管理。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应用先进管理方法,积极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实施市场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明确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消费各环节责任范围,优化管理程序,压实责任措施,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建立产品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自治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经营者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和自查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落实信息披露制度。
2.推进行业自律建设。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行行业服务承诺制度,引导会员依法生产经营。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参与制定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反映会员诉求、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监管等意见建议。建立信息披露机制,推进信息共享。
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推动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积极应用、联合应用。支持行业协会配合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发挥消费者直接监督生产经管活动作用,畅通投诉举报和信访渠道。强化新闻媒体信息发布、法制宣传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制度,拓宽社会监督覆盖面。
4.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质量强县工作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场管理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等协调机构和“双随机、一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制等统筹协调作用。充实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机制常设机构力量,在工作计划制定、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综合发力,提升统筹能力、协调能力和指挥能力,促进市场综合监管共建共治。
四、加强法治化建设
1.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强化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执法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肃查处渎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完善层级监督、评议考核和公开公示,构建行政权力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新格局。健全市场监管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推进依法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市场监管所建设。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塑造市场监管法治信仰。推进普法与执法相结合,让执法过程成为生动的普法实践。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线上学法用法。创新方式方法,丰富载体形式,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夯实市场监管领域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及时进行调查、登记和评估,明确风险控制和隐患整改措施,对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建立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分析、研判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形势,提出对策和建议。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运转有序、处置有力”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对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工业产品、网络信息安全、重大舆情以及其他敏感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加强市场监管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探索推进社会力量志愿者招募与培训,建立社会力量、市场力量有序参与的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新机制。
六、增强履职能力支撑
1.加强履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内务管理、监管服务、执法装备、形象规范、基础建设等,推进基层履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市场监管示范所。
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全面分析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年度人才工作方案,确保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有依据、分步骤稳步推进。多方引进人才,优化队伍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加强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育造就一大批岗位能手、业务骨干、执法尖兵。深化干部队伍融合、党建业务融合,讲好市场监管故事,培育和践行市场监管核心价值,大力发展市场监管文化,打造市场监管特色品牌。
3.提高基础保障水平。以满足监管执法需要为导向,加强执法装备配备,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推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合理配备基层市场监管力量。科学细致做好市场监管经费预算保障,规范经费使用。健全职业风险保障机制。
第八章 规划的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统筹、协调和实施机制,更好履行市场监管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推动落实市场主体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形成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规划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工作部署,统筹抓好日常推进、问题解决和财政经费保障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能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各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发挥应有作用。
三、强化监督考核
强化规划的约束作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现代化工作考核制度,依据规划制定考核项目和标准,将规划每年实施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的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规划主要建设项目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制订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