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沙洋县区域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09:18信息来源:沙洋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县直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完善规范沙洋县区域专家库,满足招投标活动评标工作需要,根据《沙洋县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相关专业评标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资格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同等专业水平须有县级职称评定部门书面认定意见;

(二)熟悉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

(五)年龄一般在68周岁以下;

(六)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评标专家准入限制条件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三)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

(四)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综合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标专家申报与资格审查

(一)评标专家的申报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的方式进行。单位推荐的,应当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二)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应签订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附件1),填写《沙洋县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三)《沙洋县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中“申报专业”须对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8修订版)》(附件3)填写至三级类别,每位专家申报专业不多于3个,申报的第一个专业默认为主评专业。

(四)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永久取消申请评标专家资格。

(二)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三)已入库的专家无需重复提交资料。

联系人: 郑运丽   0724-8558399

地  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413办公室(启林大道46号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1. 沙洋县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docx

   2. 沙洋县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docx

   3. 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docx


沙洋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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