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沙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调查结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6 14:00信息来源:沙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沙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调查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定价成本调查结论公开期间,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沙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信函邮寄:沙洋县汉津大道87号(沙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子邮箱:syjhfzj@163.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陈励  0724-8563189

附件:沙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调查结论

沙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

沙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成本调查与价格监测中心对沙洋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运营管理的五里铺、十里铺、纪山、拾回桥、毛李、官垱、李市、马良、高阳、沈集、曾集等11个建制镇2020年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进行了调查。现将该项目定价成本调查结论报告如下:

一、成本调查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成本调查主要是对博世科2020年污水处理成本进行审核,为沙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合理制定价格提供依据。

二、成本调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关于修订〈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的通知》《湖北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该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各类统计台账、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及成本调查小组实地调查、搜集的相关资料。

三、成本调查程序

按照相关规定,我们按如下程序实施了成本调查:受理申请、初审;制定工作方案,组成了由刘力任组长,陈励、聂丽萍为成员的成本调查小组;发出成本监审通知书;进行实地成本调查;对经营者成本进行审核;向经营者反馈、告知成本审核中核增核减的意见及理由;集体审议成本调查结论;出具成本调查报告。

四、成本调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根据《湖北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定我县建制镇污水处理总成本由污水处理生产成本、污泥处置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构成。审核中,我中心以博世科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帐面数据为基础,对不应计入的成本费用,予以剔除;对应分摊的成本费用,据实核定并按照文件规定年限分摊;对应计入但漏统计的成本费用,予以核增;得到污水处理定价总成本后,用定价总成本除以核定的污水处理总量即得到单位定价成本。

污水处理定价总成本及单位定价成本按下列公式计算:

定价总成本=污水处理生产成本 污泥处置成本 期间费用 税金及附加-应冲减成本的收入

单位定价成本=定价总成本÷核定年污水处理总量

五、成本调查结论

核定沙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定价总成本为136.222万元,年处理污水总量为199.9442万立方米,单位定价成本为0.68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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