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汇总表
五、支出按经济科目汇总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经费补助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四、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三部分: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遗址保护的法律法规,承担大遗址保护纪山镇文物的管理、保护、展示和利用职能。
(二)制定纪山楚墓群保护总体规划,研究拟定文物保护发展战略目标、政策,编制并组织实能文物保护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
(三)积极探索创新保护模式,科学利用、科学管理科学研究,促进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统筹协调。
(四)组织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勘探,遗址的考古发据、遗址的文物研究等工作。
(五)组织文物调查工作,文物保护区域的建设工程申报,向国家积极争取和申报重大项目,并科学实施轄区内的遗址保护利用项目。
(六)继承我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对遗址资源历史文化真实价值深层次的精神开发,全方位展示历史信息和背景环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七)承担区域内文物保护的人防、技防的管理和运维工作,实现文物保护多规合一。
(八)负责组织实施遗址旅游的整体形象策划、宣传工作和重大文博活动。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部门预算包括: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机关预算
1.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本级
第二部分: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汇总表
五、支出按经济科目汇总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经费补助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沙洋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2020年度)
部门 基本 信息 | 部门(单位)名称 |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 | ||||||||||||||
通讯地址 |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纪山镇纪山路3号 | |||||||||||||||
填报人 | 全权 | 联系电话 | 13972902038 | |||||||||||||
人员编制数 | 8 | 单位实有人数 | 15 | |||||||||||||
部门职能概述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遗址保护的法律法规,承担大遺址保护纪山镇文物的管理、保护、展示和利用职能 2、制定纪山楚墓群保护总体规划,研究拟定文物保护发展战略目标、政策,编制并组织实能文物保护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 3、积极探索创新保护模式,科学利用、科学管理科学研究,促进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统筹协调。 4、组织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勘探,遗址的考古发据、遗址的文物研究等工作。 5、组织文物调查工作,文物保护区域的建设工程申报,向国家积极争取和申报重大项目,并科学实施辖区内的遗址保护利用项目。 6、继承我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对遗址资源历史文化真实价值深层次的精神开发,全方位展示历史信息和背景环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7、承担区域内文物保护的人防、技防的管理和运维工作,实现文物保护多规合一。 8负责组织实施遗址旅游的整体形象策划、宣传工作和重大文博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年度工作任务 | 1. 加强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三级责任、四级保护”的群防群治网络体系,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确保辖区文物安全; 2. 扎实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 制定纪山楚墓群保护总体规划; 4.推进纪山楚墓群安防二期项目,力争2020年正式投入使用;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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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总体资金情况 | 总体资金情况 | 当年金额(万元) | 占比 | 近两年收支金额(万元) | ||||||||||||
18年 | 19年 | |||||||||||||||
收入构成 | 财政拨款 | 61.81 | 13% | 78 | 70 | |||||||||||
其他资金 | 406.99 | 87% | 149.2 | 155 | ||||||||||||
合计 | 466.99 | 100% | 227.92 | 225 | ||||||||||||
支出构成 | 财政拨款 | 61.81 | 13% | 78 | 70 | |||||||||||
其他资金 | 406.99 | 87% | 149.2 | 155 | ||||||||||||
合计 | 466.99 | 100% | 227.92 | 225 | ||||||||||||
项目支出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总预算(万元) | 项目本年度预算(万元) | 项目主要支出方向和用途 | |||||||||||
纪山楚墓群保护及文物普查经费 | 持续性项目常年性 | 60 | 60 | 文物保护和宣传 | ||||||||||||
部门 整体 支出 绩效 目标 | 长期目标(截止2023年) | 年度目标 | ||||||||||||||
该项目可研稳定了基层文物保护队伍,积极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人防技防相结合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保障纪山楚墓群文物安全。 | (1)该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强纪山楚墓群文物保护,坚定“文化自信”,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 (2)该项目建设可以稳定基层文物保护力量,解决了基层文物保护队伍不稳定的现象,能将人防、技防、宣传等工作落到实处,保障纪山楚墓群文物安全。 | |||||||||||||||
长期目标1: | 加强文物保护和宣传力度,确保纪山楚墓群安全。 | |||||||||||||||
长期绩 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绩效指标 | 绩效标准 | |||||||||||
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文物巡查 | 53平方公里 | 1.计划标准(2020年工作计划) 2. 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确保地下文物安全,增强全民文保意识,保护好国家文化遗产 3.历史标准(“十二五”累计数) | ||||||||||||
覆盖自然村 | 6个 | |||||||||||||||
保护数量 | 266个 | |||||||||||||||
日常巡查人次 | 11680人次 | |||||||||||||||
夜间巡查人 | 11680人次 | |||||||||||||||
悬挂横幅 | 20幅 | |||||||||||||||
文物宣传印发资料 | 2000份 | |||||||||||||||
粉刷宣传墙 | 15幅 | |||||||||||||||
质量 指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
提高公众意识 | 9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 具体指标 | 政府满意度 | 96% | |||||||||||||
年度目标1: | 加强文物保护和宣传力度,确保纪山楚墓群安全。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
2018年 | 2019年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物巡查 | 53平方公里 | 53平方公里 | 53平方公里 | 1.计划标准(2020年工作计划) 2. 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确保地下文物安全,增强全民文保意识,保护好国家文化遗产 3.历史标准(以前年度发生数) | ||||||||||
覆盖自然村 | 6个 | 6个 | 6个 | |||||||||||||
保护数量 | 266 | 266 | 266 | |||||||||||||
日常巡查人次 | 6000人次 | 10000人次 | 11680人次 | |||||||||||||
夜间巡查人 | 3000人次 | 5000人次 | 11680人次 | |||||||||||||
悬挂横幅 | 5 | 5 | 20幅 | |||||||||||||
文物宣传印发资料 | 5 | 5 | 2000份 | |||||||||||||
粉刷宣传墙 | 5 | 5 | 15幅 | |||||||||||||
质量指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100% | 100% | ||||||||||||
提高公众意识 | 40% | 40% | 9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 指 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100% | 100% | ||||||||||||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 具体指标 | 政府满意度 | 96% | 96% | 96% | |||||||||||
十四、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批复表
沙洋县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批复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全称) | 纪山楚墓群保护及文物普查经费 | 项目属性 | 新增性项目 □ 持续性项目R | |||||||||||||
主管部门 |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 | 主管部门 编 码 | 006008 |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 07248699986 | |||||||||||
项目实施 单 位 | 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 | 项 目 负 责 人 | 刘松华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13971831989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项目类型 | 1.部门预算项目 R 2.转移支付项目 □ | |||||||||||||||
1.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 □ 2.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 □ 3.其他支出 其中:①经济发展项目 □ ②社会事业发展项目 R ③其他项目 □ | ||||||||||||||||
项目资金
批复
(万 元) | 资金总额: | 上年度预算数 | 上年度预算执行数 | 本年度批复数 | ||||||||||||
财政拨款: | 20万元 | 20万元 | 60万元 | |||||||||||||
自有资金: | ||||||||||||||||
事业收入: | ||||||||||||||||
经营性收入: | ||||||||||||||||
其他: | ||||||||||||||||
其他: | ||||||||||||||||
明 细 支 出 项 目 | 金 额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
合 计 | 60万元 | 1、文物保护综合经费包括:32文物巡防员和30信息员工资28万,单位7名聘请人员基本工资30万,合计58万。按照2020年工作计划为依据。 2、文物保护宣传经费2万,按照2020年工作计划和市场价格为测算依据。 | ||||||||||||||
1. 文物保护综合工作经费 | 58万元 | |||||||||||||||
2. 文物保护宣传经费 | 2万元 | |||||||||||||||
项目申请理由 | 1.项目的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7〕35号)相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文物安全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工作需要逐年适当增长”。 2.项目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纪山楚墓群属全国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根据县委编办文件(沙机编〔2019〕30号)精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承担大遗址保护纪山镇的文物管理、保护、展示和利用职能。 3.项目实施的现实意义,即项目聚焦于解决哪些现实问题:解决了基层文物保护队伍不稳定、力量薄弱、待遇低的问题。 | |||||||||||||||
项目主要内容 | 明确当年申请预算资金的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纪山楚墓群保护及文物普查经费60万元,1、文物巡防员和文物协管员工资28万,单位7名聘请人员基本工资30; 2、文物保护宣传2万; | |||||||||||||||
项目实施
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1.文物保护综合工作 | 2020年1月 | 2020年12月 | ||||||||||||||
2.文物保护宣传经费 | 2020年1月 | 2020年12月 | ||||||||||||||
项目绩效
总目标 | 长 期 目 标(截止2023年) | 年 度 目 标 | ||||||||||||||
该项目可研稳定了基层文物保护队伍,积极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人防技防相结合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保障纪山楚墓群文物安全。 | (1)该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强纪山楚墓群文物保护,坚定“文化自信”,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 (2)该项目建设可以稳定基层文物保护力量,解决了基层文物保护队伍不稳定的现象,能将人防、技防、宣传等工作落到实处,保障纪山楚墓群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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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绩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文物巡查面积 | 53平方公里 | 1.计划标准(2020年工作计划) 2. 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确保地下文物安全,增强全民文保意识,保护好国家文化遗产 3.历史标准(“十二五”累计数) | ||||||||||||
覆盖自然村 | 6个 | |||||||||||||||
保护数量 | 266个 | |||||||||||||||
日常巡查人次 | 11680人次 | |||||||||||||||
夜间巡查人 | 11680人次 | |||||||||||||||
悬挂横幅 | 20幅 | |||||||||||||||
文物宣传印发资料 | 2000份 | |||||||||||||||
粉刷宣传墙 | 15幅 | |||||||||||||||
质量指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
提高公众意识 | 9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
可持续影响 指 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政府满意度 | 96% | |||||||||||||
年度绩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上 年 实际值 | 预 期 实现值 | 绩效标准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文物巡查 | 53平方公里 | 53平方公里 | 1.计划标准(2020年工作计划) 2. 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确保地下文物安全,增强全民文保意识,保护好国家文化遗产 3.历史标准(以前年度发生数) | |||||||||||
覆盖自然村 | 6个 | 6个 | ||||||||||||||
保护数量 | 266个 | 266个 | ||||||||||||||
日常巡查人次 | 11680人次 | 11680人次 | ||||||||||||||
夜间巡查人 | 11680人次 | 11680人次 | ||||||||||||||
悬挂横幅 | 10幅 | 20幅 | ||||||||||||||
文物宣传印发资料 | 1000份 | 2000份 | ||||||||||||||
粉刷横幅 | 10幅 | 15幅 | ||||||||||||||
质量指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100% | |||||||||||||
提高公众意识 | 90% | 90% | ||||||||||||||
社会效益指 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文物安全 | 100% | 100%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具体指标 | 政府满意度 | 96% | 96% | ||||||||||||
其他说明 的 问 题 | ||||||||||||||||
第三部分: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6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1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3%;上级补助收入400万元,占总收入8%;;上年结余结(转)5.18万元,占总收入的1.1%。
部门预算支出466.99万元,(含基本支出120.99万元、项目支出346万元,共计466.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20.99万元,占总支出的26%;项目支出346万元,占总支出的75 %。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6.99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466.99万元,比上年减少528.01万元,降幅 55.4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81万元,比上年增加61.81万元,增幅100%,主要是(机构改革前,沙洋县纪山文物管理所属沙洋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单位,未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经费。因机构改革,2019年9月4日正式成立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年县级财政补助经费预算61.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万元,比上年减少649万元,降幅 61.86 %,主要是(因国家文物局下拨纪山楚墓群安防二期项目经费993.64万元,2020年未申报项目)。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466.99万元,比上年减少528.01万元,降幅55.48 %。其中:基本支出120.99万元,比上年增加71.99万元,增幅(降幅) 59.5 %,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原沙洋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单位沙洋县纪山文物管理所成建制划入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属副县级事业单位,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46万元,比上年减少654万元,降幅65.4%,主要是2020年未申报项目。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1.8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8.19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被纳入县级财一级预算单位。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81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万元。
其中: 项目支出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万,抚恤金1.81万元,公用经费30万元,主要包括: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0万。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其他资金安排“三公”经费6万元,比上年预算0.78万元增加87%。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0.78万元增0.22万元,同比增加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同比增加了100%;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新增的特殊原因:本单位新更名,由二级预算变为一级预算单位,管辖遗址是省重点保护对象,各方面要求更高,业务工作量加大,机关运行成本增加。2020年是变为一级预算单位后第一年编制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在0.78万元基础上增加0.22万元,是因接待省、市、县上级管理部门来本地调研、督查、指导、考核考评工作。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是因加强与省、市、县上级管理部门联系及学习、汇报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本单位运行经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 1 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新更名,由二级预算变为一级预算单位,管辖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方面要求更高,业务工作量加大,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水电费0.5万元、邮电费0.2万、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 0.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印刷费0.9万元。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万元,其中:用于纪山楚墓群大遗址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中的其他服务费5万元,用于纪山楚墓群大遗址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中的其他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纪山楚墓群大遗址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中的其他专业施工费200万元,用于纪山楚墓群大遗址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中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费3万元,用于纪山楚墓群大遗址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中的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费3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底,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门纪山管理处2020年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1个,资金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具体包括:纪山楚墓群文物保护和普查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