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沙洋县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沙洋县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汇总表
五、支出按经济科目汇总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经费补助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
十四、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三部分:沙洋县供销社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沙洋县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县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供应、调拨、储备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对下级供销社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调各级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六)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经营管理和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级供销社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级政府委托任务的完成情况。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20年县供销社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1个,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发展科;财务资产管理科,核定人员编制6人,其中:在职实有(参公管理)7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沙洋县供销社2020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汇总表(预算05表)
五、支出按经济科目汇总表(预算26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预算07表)
七、经费补助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16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18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表(预算24表)
十、政府采购表(预算21表)
十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
十四、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三部分:沙洋县供销社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4万元,占预算收入的50.7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78.4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9.20% 。
部门预算支出15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4万元,占总支出的92.47%;项目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的7.53%。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126.75元,占总支出的79.5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9万元,占总支出的10.2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52万元,占总支出的4.09%;住房保障支出9.78万元,占总支出的6.14%。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沙洋县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59.3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8万元,增幅(降幅)17.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万元,比上年增加14.43万元,增幅21.70%,主要是增加1人导致;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78.4万元,比上年增加9.85万元,增幅14.37 %,主要是增加1人导致。
沙洋县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59.3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8万元,增幅17.98 %。其中:基本支出147.34万元,比上年增加24.28 万元,增幅19.73 %,主要是增加1人导致;项目支出 12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沙洋县供销社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9.3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4.28万元,主要是增加1人导致。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9.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6.75万元,占总支出的79.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万元,占总支出的10.2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52万元,占总支出的4.09%;住房保障支出9.78万元,占总支出的6.14%。
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9.34万元,比2019 年增加19.27万元,增加17.93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6.29万元,比2019年增加6.26万元,增长62.41%。主要是2020 年晋职晋档等因素,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6.52万元,比2019年减少0.19万元,减少2.83%。主要是2020年医疗保险缴存基数变动导致。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 年预算数为9.78万元,比2019年减少1.06万元,减少9.78%。主要是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动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洋县供销社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万元,比上年预算8.73万元增加3.09%。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同比增加3.09%;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社“三农服务中心” 建设被中华供销总社和省社大力推广,导致来参观考察学习的兄弟单位较多,因此增加了公务接待费0.27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沙洋县供销社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万元,比上年增加2.4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机关提供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水电费0.8万元、邮电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费0.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会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印刷费0.3万元、租赁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其他0万元)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沙洋县供销社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文具0.5万元、复印纸0.5万元、一般会议服务1.5、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0.7万元、其他服务0.5万元、椅凳类0.06万元、印刷费0.5万元、消毒杀菌用品0.14万元、普通图书0.5万元、笔0.1万元、其他服务0.38万元、其他文教用品0.5万元、文印设备0.12万元、其他建筑物施工0.5万元、粉盒0.5万元、计算机设备1万元、其他档案资料0.8万元、鼓粉盒0.1万元、卫生用纸制品0.1万元、房屋修缮1万元、广告服务2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底,沙洋县供销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沙洋县供销社2020年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1个,资金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具体包括: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标识牌7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指凭借财产权力和行政权力取得的,且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各种非税的形式财政收入。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指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