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笔者在县财政局获悉,省财政厅先后下达我县中央预算指标4015万元,专项用于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
据了解,国务院为解除重点中小型病险水库安全隐患,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对中部地区按投资总额的50%进行补助,地方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我县共有15座中小型病险水库被纳入国家除险加固专项规划,概算投资172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865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8649万元。目前已有7座水库开始施工,并获国家财政补贴4015万元,预计2009年全部完成除险加固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