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晓雷)7月14日,沙洋县上访人员彭某欲前往北京国家机关驻地从事非正常上访活动,途中,被首都警方例行检查盘问时发现。目前,彭某已被安全遣送回荆,当地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2005年以来,彭某就同一诉求反复到北京国家机关上访,当地县镇两级政府多次抽派工作人员组成专班陪同彭某远赴外地上访,妥善解决了彭某反映的合理诉求,并针对其家庭实际困难,落实了相关优惠政策,其本人表示满意。今年6月,彭某再次到县民政部门上访,反映的诉求毫无法律政策依据。民政部门未予受理。彭某于7月12日再次进京非正常上访。
7月16日,当地警方依照鄂公通[2008]2号《关于处理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突出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和鄂公通[2008]27号《关于依法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意见》的规定,对彭某实施了训诫,并为其开办了法制教育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