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2005年1月—10月):“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项规划修改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县委关于“十一五”规划工作建议,起草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项规划的修改,做好与省、市的规划衔接工作。2005年6月底前,组织必要的横向交流、考察,广泛征询各方意见,起草完成规划纲要初稿,征询县人大、县政协意见,并向县政府、县委汇报;2005年8月,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赴市汇报并衔接我县“十一五”规划;9月举行全县“十一五”规划汇报会。
第四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初):规划审议阶段。主要任务是形成“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最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05年底前,县政府、县委分别审议并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2006年初,“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县人代会审议。
四、前期重点研究课题及分工
在规划前期要特别注重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超前研究,重点搞好发展环境与支撑条件、区域竞争力、城市化、信息化、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课题研究。经研究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初步确定关系全县“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16个重点研究课题(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加强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各行业规划编制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专门负责“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并组建行业规划编制工作专班。
(二)更新观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突出以人为本、注重空间协调的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明确目标。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编制的各项规划对于实现政府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协调各方利益、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等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把编制规划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抓好落实。
(四)理顺关系。要遵循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今后,各部门编制专项规划时都应向发展计划局提出申请或备案。
(五)改进方法。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一批研究课题,抓紧研究;要发扬民主,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社会参与度;要突出对重点项目的论证筛选,保证重点项目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提出一些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指标,增强可操作性。
二00四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计划 “十一五”规划编制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
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