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鄂政办[2007]10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荆政办电[2007]26号)精神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设置使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设备进行清理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的目的。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新制定的台站数据库结构和技术资料表的内容,更新和完善各级无线电台站数据库,确保数据库频率台站参数准确、完整、全面掌握各类无线电台站数据及使用情况,为无线电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技术资料。
二、清理登记的范围。我县辖区内已设置使用的所有无线电台站,包括微波通信、点对点/点对多点扩频通信、无线接入、短波通信系统、公众移动通信、集群通信、超短波、无线数据通信系统、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台站和业余电台等,也包括未办理使用手续设置使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
三、清理登记的方法和步骤。采取设台单位自查与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首先由各设台单位搞好自查,对台站数量、使用频率、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台站资料齐全、数据准确,按规定填写《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表》,于9月30日前报县无线电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台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设台单位报送的台站资料进行审查,并深入到各无线电台站进行监测核实,做到人机见面。然后对审核无误的无线电台站,录入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
四、对清理登记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对于台站数据不实、台站资料与《电台执照》不符、使用不合格发射设备的要限期整改;对于在本《通告》发布前未经批准,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擅自使用频率的,限9月30日前到县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补办相关手续,可酌情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对拒不办理设台手续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并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对私设电台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724-8558689。
二OO七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