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38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安排,2007年4月下旬和5月上旬,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1998年12月至2007年4月以来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5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失效4件。现将具体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七年六月四日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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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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