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补助制度。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可给予适当补助。(责任领导:林长洲、鲁定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
9、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创造良好环境。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领导:林长洲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二、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
(一)大力抓好农田水利建设。
10、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搞好末级渠系建设,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扩大大型泵站技术改造实施范围和规模。农业综合开发要增加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投入。(责任领导:鲁定平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11、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责任领导:林长洲、鲁定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12、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改善农村水环境。(责任领导:鲁定平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二)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13、强化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合理引导农村节约集约用地,切实防止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行为。(责任领导:杨希金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14、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加快实施沃土工程,重点支持有机肥积造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责任领导:鲁定平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农业局)
15、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试点规模和范围。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领导:林长洲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
16、继续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责任领导:鲁定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17、在适宜地区积极发展秸秆气化和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加快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责任领导:晏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农业局)
18、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的投入和信贷支持。(责任领导:林长洲、晏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
(四)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9、“十一五”时期,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血吸虫病区和农村学校的安全饮水,争取到2015年基本实现农村人口安全饮水目标,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步伐。(责任领导:鲁定平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0、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完善农村公路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责任领导:林长洲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21、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加快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责任领导:晏涛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22、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节约农村建设用地。(责任领导:杨希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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