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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1、经营内容有益身心健康;
2、有必要的资金和相应的设备;
3、有符合治安消防、交通、卫生、环境保护和安全救护要求的适当场所;
4、场地、器材应符合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标准;
5、对从业人员有特殊要求的体育经营项目,需有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合格,具备专业知识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
2、与参加体育竞赛、体育表演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3、租用他人场地、设施的,合同
[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市场科对材料进行审核,局分管领导签批;
3、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费用]
1、收费依据:鄂价费[2002]206号
2、收费标准:30元/套
[联系方式]
0724--238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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