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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1、经营内容有益身心健康;
2、有必要的资金和相应的设备;
3、有符合治安消防、交通、卫生、环境保护和安全救护要求的适当场所;
4、场地、器材应符合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标准;
5、对从业人员有特殊要求的体育经营项目,需有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合格,具备专业知识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
2、经营性体育培训从教的健美师、武术教练、拳师、气功师等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3、责人身份证明;
4、培训计划、武德教育教材和场地设施情况;
[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市场科对材料进行审核,稽查队现场踏勘,局分管领导签批;
3、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费用]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724--238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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