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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1、办学宗旨明确;
2、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和教练员;
3、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文化教学设施、设备;
4、。必须具备与所设置项目适应的训练场馆、器材设施;
5、具备与教学、训练相适应的辅助设施。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开办者身份证明;
3、文化教学设施设备资料;训练场馆、器材设施资料;
4、教师、教练员名册及资职证明;
5、验资报告。
[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或个人向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机关内部流动程序:荆门市文化体育局竞赛训练科对材料进行审校,察看现场,分管领导签批。
3、窗口领取审批结集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费用]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724--238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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