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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1、申请出版内部图书的单位应是国家机关(包括中央、省、驻荆机关、驻军及武警部队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
2、内部图书的用途是科研、教学和生产等工作需要;
3、内部图书的内容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申报材料]
1、申请书,申请应当载明所编图书(资料)的目的、书名,图书(资料)的主要内容、字数、开本、印数、装帧形式、承印企业、发送方式、范围等,并经其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2、书稿(原件)。
[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新闻出版局内部流转程序:
(1)出版印刷科审核;
(2)分管局领导审定;
(3)告知。
3、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审批(许可)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费用]
作品鉴定费10元/万字。依据是鄂价费字[199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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