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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必须凭同级蔬菜办的收费证明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划拨单;
3.蔬菜主管部门征缴的新菜地开发基金收费凭证。
[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内部流转程序:荆门市蔬菜办公室对材料审核,会同土地部门现场踏勘,领导签批;
3、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4日
[审批费用]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724--238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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