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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生产菌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所生产的菌种级别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其中一级菌种场主要技术人员须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掌握菌种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五年以上的二级种生产或菌种选育的实践经验;二级、三级菌种场主要技术人员须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掌握菌种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三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二)有与菌种生产要求相适应的消毒灭菌和接种设备、菌种培养室、栽培房(场)等。其中一级菌种场还必须有分离培养、提纯复壮、保藏及质量检测等仪器设备。
(三)菌种场周围五十米以内无畜舍、垃圾、污水和其他污染源。
(四)有一年以上的菌种试生产成功的经验。
经销菌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要经销人员应具有菌种保藏、质量鉴别的基本知识。
(二)具有与菌种经销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及仓库。
[申报材料]
1.填写“菌种生产经销许可证申请表”;
2.技术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
3.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
[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内部流转程序:荆门市种子管理站对材料审核,现场踏勘,领导签批;
3、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日
承诺时限:10日
[审批费用]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724--238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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