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条件]
1、年满18岁;
2、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
[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社区证明;
3、毕业证书;
4、1寸登记照2张;
5、户口所在地社区盖章的《城镇失业青年登记表》。
[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流转程序:
(1)行政服务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相关材料;
(2)办证。
3、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就业证》。
[办理时限]
即办。
[审批费用]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724--2381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