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条件]
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申报材料]
单位提供个人档案、个人在职工资登记表。申请离休的,还要提交申请和组织部门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认定文件。
[审批程序]
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单位填表盖章----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呈报----人事部门按政策审批,核发离退休证(批准离休文件)----审批离退休费。
[办理时限]
即办。
[审批费用]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724--2381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