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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1、被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3、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人员、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农民进城自谋职业人员。
[申报材料]
1、《湖北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证》;
2、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流转程序:
(1)行政服务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相关材料;
(2)办证。
3、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就业证》。
[办理时限]
即办。
[审批费用]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724--238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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