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条件]
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申请人,市公安局依法进行受理。
[申报材料]
1、提交《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1份;
2、提交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3、提交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4、提交4张二寸近期下地面免冠彩色照片;
5、提交《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行政机关内部流转程序
(1)受理申请
(2)调查核实申请材料
(3)处长审阅
(4)分管局长审查
(5)呈报省公安厅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个月。
2、承诺时限:3个月。
[审批费用]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724--238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