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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1、经批准设立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
2、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3、有符合规定的节目资源;
4、具备与视频点播业务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
5、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6、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7、有确定的传播范围;
8、具备与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相适应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9、有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方案。
[申报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许可类别(甲种)传播方式(即时点播、准视频点播、下载播放)、播放范围等;
2、《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3、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4、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5、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审批程序]
受理→审批。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费用]
荆门市广播电视局。
[联系方式]
0724--238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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