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使用)位于五里铺镇严店村、白虎村、火龙村、安全村,十里铺镇洋坪村、建阳村、白玉村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
拟征收(使用)土地61.399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使用)土地地块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 征收(使用)土地理由
拟征收(使用)土地用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工程(荆门市境内)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该项目及其所在通道的建设对于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武汉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和成渝城市群之间联系,完善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空间布局,支撑沿线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确需征收(使用)土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沙洋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使用)工作安排,2025年5月21日起,由沙洋县五里铺镇人民政府、十里铺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5月21日起,沙洋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25年5月21至2025年6月5日),公告范围为五里铺镇人民政府、十里铺镇人民政府及五里铺镇严店村、白虎村、火龙村、安全村;十里铺镇洋坪村、建阳村、白玉村,并已在沙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hayang.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工程(荆门市境内)项目报批范围图
沙洋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