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2MB1A700857/2024-01497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09-09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地价信息】沙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沙洋县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及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9 10:44信息来源: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单位:

根据《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沙洋县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及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批复》(荆自然资规批〔2024】60号)要求,现将《沙洋县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及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含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国有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林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予以公布,自2024年8月30日起实施。


附表:1.沙洋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沙洋县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

3.沙洋县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4.沙洋县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5.沙洋县林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6.沙洋县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沙洋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沙洋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沙洋县城镇基准地价内涵表

注:1.“六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供水、通排水、通讯,通燃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2.“五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供水、通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指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供水、通排水、通讯;

3.一类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包含: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

4.二类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包含:供水用地、排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供热用地、通信用地、邮政用地、广播电视设施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水工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

沙洋县城镇基准地价结果表

附表2

沙洋县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


沙洋县城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附表3

沙洋县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附表4

沙洋县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附表5

沙洋县林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附表6

沙洋县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沙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沙洋县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及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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