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被认定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样板县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标准(水运管[2022]13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03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库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22]363号)要求,我县积极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工作。
2023年1月15日,沙洋县提交创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申请表。3月3日召开动员会,组织学习《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对小型水库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不断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明确主体管护责任,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工程,开展水库标准化常态化管理,小型水库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12月14日,梁艳处长带队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现场评审。12月29日,省水利厅印发2023年度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结果的通报,沙洋县被认定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样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