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天气预报,18日至21日,平均气温降幅11~17℃,最低气温-3~-1℃,气温持续偏低至26日,阵风7~10级。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20日至24日全县将先后由雨转为冻雨、冰粒、纯雪,积雪深度1~3厘米;大部分地区有冻雨,冻雨量在10~25毫米,大部分地区电线覆冰厚度2~10毫米,局地15毫米左右。
此次过程与2月1日至7日过程相比,冷暖变幅更大,伴有强对流天气,冻雨量相当、范围略广,降雪强度略弱,叠加春节返程,致灾风险高。各地、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下的平安稳定,特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作为当前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来抓,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天气造成的损失,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强化研判预警。应急、气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管、卫健、教育、文旅、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努力提高预报预警精度,为应对工作提供科学、有力支撑。宣传、融媒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各种媒体,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和渠道,第一时间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提醒群众做好安全防范。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要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及大风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加强对危化、工贸企业、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交通运输、供电、供水、燃气、通信设施、城乡结合部、公路急弯陡坡、桥梁、人员密集场所、老旧房屋、火灾易发点、棚架房(棚)、简易房、临时构筑物、弱势群体取暖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掌握灾害风险隐患底数。
四是强化应急防范。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县应急委办印发的《新一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防范工作清单》,按照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辖区内、行业类的具体工作方案,特别是前期摸排存在的安全隐患,抓好整改销号,要再添措施、再加力度,切实抓好应对防范。
五是强化物资保障。要切实做好电油气等能源物资、除冰融雪剂等抢险物资、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储备,配齐配足除冰扫雪装备设备,保障极端情况下抢险救灾工作需要。要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及时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细化冬春救助方案和标准,做好救助和低保、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有序衔接,做到不漏一户、精准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六是强化信息上报。在此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发生灾害并造成损失的,各地、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局)报告,经县委对灾害信息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及人员和财产损失等核心关键要素进行核实,统一信息口径后,向上一级部门报送灾害信息,确需对外公开的,由县委宣传部门对外发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未经核实的灾害信息擅自对外发布。
七是强化应急值守。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一线工作力量,严肃值班纪律,确保指挥通讯畅通。对脱岗、漏岗,值班人员不到位,电话无人接听,对值班期间重大信息迟报、谎报、漏报、瞒报,应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沙洋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