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县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县气象局重要天气报告,未来一周我县将迎来今冬最强寒潮和低温雨雪天气冰冻天气,预计1月31至2月7日,受强冷空气影响,将出现今冬最强寒潮、持续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降水相态复杂,先后有雨、冻雨、雨夹雪和纯雪,最强雨雪时段在2至3日。其中4日起,我县逐渐转为纯雪;过程累计雨雪总量30~60毫米,积雪深度3~8厘米。平均气温降幅7~9℃,最高气温从9~10℃降至-1~0℃,最低气温从2~3℃降至-5~-3℃。1至3日偏北阵风可达6到8级。
鉴于此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降水相态复杂、致灾风险高,根据《沙洋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经研究,县应急办决定于2月1日8时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四级应急响应部门,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职(职责见附件),各镇(区)比照各部门工作职责抓实辖区防范应急处置工作。
沙洋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附件
四级应急响应部门工作职责
1. 气象部门应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气象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决策服务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及部门提供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决策服务资料,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网站、电视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号,提醒各界和群众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防范,建议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道路结冰应急抢险等工作,以确保出行车辆和人员安全。
2. 交通运输部门应启动公路、城区交通事故易发区域交通状况的加密监测,按交通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证道路畅通;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3. 住建部门应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场所,责成建筑施工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妥善安置建筑民工;负责协调全县正常供气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和城管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4. 供电部门应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电力设施抢修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应组织局部除冰,及时将影响和受灾情况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做好燃料储备;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县供电公司按规定向社会发出电网停电事件预警。
5. 发改部门应组织电力调配,组织供电公司保障电力供应,确保重要部门和地区用电;组织电网企业事故抢修;组织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命令用电。当高速公路发生拥堵滞留情况,负责安排滞留旅客的食宿;组织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配合财政等部门争取中央、省应急资金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的项目安排和组织实施;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
6. 科经部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的请求,负责及时协助组织应急物资生产;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7. 应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防寒防冻措施,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开展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督促各生产、经济单位和社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协助灾区政府组织转移安置倒房和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根据灾区需要商县财政局上报县政府后,按县政府要求及时下拨救灾应急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