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4月2-3日我县大部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为切实做好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4月2日至3日,各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要做好前期检查、研判,对易发生泥石流地段住户进行转移避险。以村(居)为单位,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广播广泛发布强降雨洪水预警,提醒村(居)民做好事先防范。
2.各镇(区)在强降雨发生时,要对漫水桥、低洼地带,架设路障实行围栏或安排专人把守。
3.教育部门在强降雨来临时,保持学生静止状态,一般不出校门,出校门必须由家长接送。
4.水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各类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等防洪设施和中小河流的巡查防守,重点关注山洪、滑坡、泥石流。
5.住建部门要预警到各建设工地,停止一切高空作业。
6.应急部门要督促危化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做好危化品储存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应急委办公室将实行点对点调度,对不在岗、不在状态、应急不力、发生亡人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责。
沙洋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