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6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当前稳增长各项工作,现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部署会议精神,坚决扛牢稳定宏观经济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抓好稳增长、稳住市场主体、保就业的极端重要性。要将落实中央、省政策措施作为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点对点”精准推送,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稳定市场预期。以沙洋之稳为全国稳、全省稳、全市稳作出积极贡献。
(二)细化举措,确保政策实效。各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清单提出的具体举措及分工安排,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进行再细化落实。各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扎实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加快解决企业和项目用地、资金、用工、物流等方面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健康发展。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商务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要围绕财税、金融、消费、产业链供应链、就业等政策落实,抓紧制定操作实施细则,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三)组建专班,强化督办落实。要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协调机制,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统筹推进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发改局(抄送县财政局),由县发改局汇总送县政府审定后上报。由县财政局牵头,从发改、科经、税务、人社、金融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督导,每月通报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沙洋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xls
沙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