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2MB1921071P/2022-0226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沙洋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1-28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十一月安全生产工作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2-11-01 17:13信息来源:综合股

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近期,全国各地燃气爆炸、山火、经营场所火灾等事故频发。为坚决守住我县安全生产底线,现就11月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1. 住建部门:联合燃气企业,拉网式排查密闭空间燃气管道隐患,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燃气企业立案调查处理;对餐饮店燃气安全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一律关停,并确保每一名业主观看赣州餐饮店燃气爆炸警示视频。

2. 消防部门:联合镇(区),对城市综合体、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进行认真排查,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综合体一律关停整改。

3. 自然资源部门:联合镇(区),对森林防火进行逐户宣传,张贴林区禁火令,严格落实山头、坟头、田头、人头包保责任。对纵火者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对责任人一律顶格处理。

4. 交通部门:严格落实市安委会《涉氨企业全链条安全风险防控通知》要求,加强液氨运输企业和货运车辆监管,对存在重大风险的液氨运输企业一律关停整顿。

5. 应急部门:一丝不苟抓实危化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从严“百日双扫”,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关停。

各镇(区)安委会和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天下午5时前,将本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附件报送至县安委办。

联系人:陈小波          联系电话:0724-8550367

邮 箱:syxab8550367@163.com

 

 

 

沙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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