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抗旱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8 16:48信息来源:防汛抗旱股

各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自8月13日18时启动抗旱IV级应急响应以来,全县上下齐心协力,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目前我县气温显著降低,并连续多日大范围降雨,旱情得到有效缓解。根据《沙洋县防汛抗旱预案》规定,经研究决定,于10月8日12时起,终止抗旱IV级应急响应。

抗旱IV级应急响应终止后,抗旱工作回归常态化,各地要坚持旱涝同防,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蓄水保水工作。各地要抓住秋冬季农田水利建设的大好时机,积极筹措资金,对现有抗旱水源工程进行清淤、维修和配套,对抗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同时要抢抓降雨时机,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堵水截流、引水入库入塘,力保多蓄水,确保当前秋播和来年春耕用水需求。

二、做好日常防汛工作。目前,我县仍处于汛期,汉江上游正发生一般性洪水,请各地和有关部门时刻保持警惕,防止麻痹松劲思想,做好蓄水保水工作的同时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工作。

沙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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